六、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室设在何地?
答:市委信访接待室位于羊市街19号新5号,市政府接待室位于西华门街4号。接待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
五上午。
七、我市区(市)县领导接待群众日制度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布置和要求,各区(市)县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行每周一次轮流值班亮牌接待群
众的制度,接待地点为各区(市)县设立的信访接待室,具体接待时间可到当地信访办公室咨询。
八、如何以打电话的方式向市政府反映问题?
答:成都市政府开通了市长公开电话,号码为“12345”,昼夜为市民服务。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是市政
府授权受理群众以答电话方式反映信访问题的唯一职能单位。
九、到市委市政府接待室信访需注意哪些事项?
答:1、按规定要求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便工作人员登记;
2、遵守接待室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接待室的良好秩序,严禁聚众哄闹;
3、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认真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接访完毕后即自行离开,不得无故滞留和妨碍
他人反映问题。
十、党员和信访干部能否参与信访活动?
答:可以参与正常的信访活动,但不得参与和带头组织、串连非正常信访活动。一经查实将受到党纪和有
关法规的处罚。
十一、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应向哪个部门申诉:
答:应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或同级人大或政法委申诉,各级政府部门无权受理涉法信访案件。涉及法院工
作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可向纪监部门举报,由纪监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访部门受理信访问题后,办理期限有何规定?
答:一般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时间期限为30个工作日;交办案件,受理单位能否解决均应在三个月内作出
答复;疑难案件的办理期限可延长至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