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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 死亡五人以上交警领导要背书


2007-09-07   四川警察网
 

  (卢学民 本网记者 李京枝) 9月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公安交警部门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行动,半月来已取得阶段性的初步成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时明确要求,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五人以上事故的地区分管公安局领导和交警支队长要到省公安厅作检查。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9月5日四川共出动警力近七万人次,登记检查客车、校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二十多万辆,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十二万余起,拘留五十三人,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十七家违法客运企业进行了整改。同时,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在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上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管控网络,特别对七座以上的客车实行了逐台检查登记,确保了客运安全。

  据介绍,近日,四川交警集中加强了对七座以上客车与摩托车的监管整治力度。同时检查了国省道等主干线、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是否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播放警示光碟或采取其他宣传形式的情况。有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督促对汛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新增道路隐患排查与治理,并积极检查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的夜间管制执行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同时明确指出,凡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工作松懈、措施不力和责任不落实的,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严格逗硬通报。凡发生一次死亡五人以上事故的地区,分管公安局领导和交警支队长要到省公安厅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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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新闻网 )   编辑: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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