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交验符合办理护照要求的申请人照片;
(四)、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未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申请人需提交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五)、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有护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