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成都   绵阳   德阳   自贡   攀枝花   泸州    广元   遂宁     乐山   南充   宜宾   广安    达州   巴中   雅安   眉山      阿坝  甘孜  凉山

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新闻网 > 四川警察网 > 热点解答 正文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需要的手续?


2007-09-10   四川警察网
 

  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国,须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交验符合办理护照要求的申请人照片;

  (四)、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未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的地方,申请人需提交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五)、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有护照的情况。

 
(来源: 四川警察网 )   编辑: 刘春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法典律师事务所 | 编辑部邮箱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

本网站加速由统一加速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