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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成都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


2007-09-13   四川警察网
 

  法律依据:

  一、《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

  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三、《成都市外来人口治安管理办法》

  承办部门:成都市公安局各派出所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1999〕9号《关于我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前置条件:单位公房、个人私房出租给外来人口。

  申报材料:房主持房屋所有权证明、房主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并初审--->派出所社区民警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登记表--->审批合格由受理申请的派出所发放证照给申请人;审批不合格由受理申请的派出所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来源: 四川警察网 )   编辑: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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