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公安局针对本地区“三基”工程建设基层好于机关、分县局好于警种的实际,研究制定“六条措施”,强力推进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努力缩小机关与基层的差距,警种与各、分县局的差距。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针对市局机关部分负责人和民警对“三基”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尚未到位,一些部门、警种组织领导尚未到位,方法、措施尚未到位,执行尚未到位,工作成效尚不明显的实际,要求继续深化“三基”工程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纠正抓“三基”只抓基层,抓“三基”就是抓“三所三队”的片面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继续落实好党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警种的“三基”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检查、督促。二是继续落实各部门、警种负责的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研究布置,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经常性检查,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余领导协同抓。三是在抓好所在部门、警种“三基”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责好本系统的“三基”工作,加强调研、检查和指导,尊重基层单位和民警的首创精神,形成上下联动,全警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对“三基”工程建设“五化”验收标准和市局“三基”工程建设三年规划以及2007年实施意见,认真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把握工作的重点,解决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基础工作,明确本单位的基础工作对象和范围,强化队伍正规化和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细化月、季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和经办人员,采取强有力措施,逐项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通过不懈努力,使市局机关各部门、警种谋划全局、指导基层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科学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各项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夯实;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内务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行为,实现内务管理正规化、标准化。二是加强执法执勤规范化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建立执法执勤工作规范体系。三是认真贯彻市局基层基础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情报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明确采集的范围和重点,建立健全研判机制,加强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应用,充分发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无违纪”活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提升队伍形象。五是继续加强基本功教育培训,强化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参谋决策等基础业务技能培训。突出岗位能力训练,结合岗位职责要求,按专业岗位分类进行训练,努力造就一批本职工作行家里手,切实提高民警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理论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教育训练。坚持机关与基层民警相互交流学习,采取学中干、干中学,既提高理论水平,又在实践中锻炼提高,真正做到“站着能说,坐下来能写,下去能指导”。
五是打造“亮点”工程。按照省厅推进示范单位建设的通知精神和市局开展“三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各部门、警种要对本单位和本系统“三基”工程建设负总责。在研究制定“三基”工作规划中,要突出本系统重点部门、重点方面。在推进“三基”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培育本系统示范单位和工作亮点,提炼、总结工作的作法和经验,推广先进单位典型和先进个人典型,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实行“三基”工作汇报制度。市局每月召开一次汇报会,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汇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的打算,市局党委成员进行点评,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各部门、警种每周向市局“三基”办报送信息不得少于一条,每月不得少于四条,数据统计按要求报送,力求及时、翔实、准确。市局“三基”办每月对全局“三基”工作信息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三是实行督察制度。市局督察支队和“三基”办要加强市局机关的督察,督察支队对督察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完成较差的,会同市局“三基”办制发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完成。四是实行问责制。对未完成当月目标任务被排为后三名的部门、警种进行黄牌警告;对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被排为后三名的部门、警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由市局局长或分管局长诫勉谈话。五是实行绩效考评。市局将“三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被排为后三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部门、警种和其班子成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