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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利四亿元惠民 四川省交通执法零投诉


2007-09-29   四川警察网
 

  (本网记者 杨光)  8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了解到,四川交通稽征系统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推进社会化服务,把惠民落实到行动上,共让利四亿多元,使群众得到了实惠。今年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未发现一起向省级以上部门投诉的现象。

  四川交通稽征通过推行改变交通规费交费时间、减低滞纳金标准等措施,让群众得实惠,很多车主称赞道,“这样确实方便多了!”省交通厅稽征局副局长赵盛玉说,“将我省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交费时间由原来的上月25日至月末最后一天延至当月10日前,将滞纳金征收比例由原来的每日1%调减为5‰,并且滞纳金的天数按欠缴首月的11日至计算当日实际天数计算,使群众再也不因交费时间周期短而烦恼了。”

  按照省政府加快四川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意见,省交通部门积极落实全省农村客运车辆交通规费包缴优惠政策。至6月底,全省已办理优惠手续的车辆17738台、36834吨、274302座,优惠额两亿余元。并按照省交通厅的部署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将摩托车养路费移交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征收,移交工作已于3月底完成。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落实春运期间客附费优惠政策,共计优惠客附费2849万元。这些惠民政策的落实,大大减轻了车主的负担,促进了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客运的发展,方便了农民出行。

  在积极推进人性化执法中,省交通厅稽征局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文明礼貌,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克服重处罚轻教育、此宽彼严的现象,并注意正确化解执法矛盾,营造和谐的执法环境。今年上半年,全省交通稽征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3408件,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机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009件,至今未发现向省级以上部门投诉的现象。在路检路查中,全省稽征系统早在2002年就开始推广使用四川省公路规费实时稽查管理系统,使养路费稽查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并在创新中使四川省公路规费实时稽查管理系统功能日臻完善,进一步克服了执法扰民。省稽征局和执法总队领导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了解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同时稽征局和执法总队将社会满意度纳入目标管理,规定满意度未达90%的单位,将酌情扣减单位的目标考评分,并与奖惩挂钩。今年以来,车主对窗口服务的投诉明显减少。

  据统计,今年前七个月全省共征收养路费、货附费和客附费2589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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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新闻网 )   编辑: 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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