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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边交警道路交管“三四五”警务模式


2007-11-09   四川警察网
 

峨边交警推出道路交通管理“三四五”警务模式打造交警新形象

        在“三基”工程建设中,峨边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探索、总结提炼,推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三四五”警务模式,全力打造交警新形象。
        一、交通秩序管理“三勤模式”
        (一)眼勤:交通民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要做到:“眼有所事、脑有所思、手有所指、行有所动”。在进行路面执勤执法时,要仔细观察过往车辆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交通违法,依法教育处理违法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减少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在路面管控中,执勤路段内的重要交通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应熟记于脑,对重要交通路口、事故多发点  (段)做到勤观察、严管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杜绝交通事故。
        (二)手勤:指挥手势要勤动。根据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和流量情况,及时、准确地用交通指挥手势进行指挥,保证最大限度地利用道路资源。警察礼仪要勤用。交通民警在进行交通安全保卫和查纠交通违法时,必须向违法当事人敬礼;同时,在教育、处罚违法当事人时语言应做到“言之有理”、“行之有礼”、“动之有情”,文明执法。文明服务要勤诺。交通民警应践行文明服务承诺,在重点时期和上下班、上下学等高峰时段,在重点路段、主要路口和学校开展文明服务,对外地路况不熟的车辆,提倡“带一程”;对通过人行横道的“老、弱、病、残、幼”等群众和学生要搀扶其安全通过;对不按规定通行的群众要耐心为其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三)嘴勤:宣传教育要勤进。要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彝寨”为载体,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为核心内容,坚持经常性的开展上门宣传活动,从根本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要勤讲。交通民警要认真落实客运“四见面”(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机动车所有人法人代表、见安全管理责任人)工作和客运驾驶员、业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逐个车辆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客运驾驶员约见谈话。通过发放安全出行提示卡、安全警示光盘,展出交通事故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法律法规要勤学。要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和业余学习时间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并熟练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
        二、交通事故处理“四快模式”
        (一)出警快:建立完善122交通事故报警和122指挥中心协调指挥、统一调度的作用,遇有道路交通事故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情传达给接处警民警,确保接处警民警在接到122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后,白天5分钟出警,晚上10分钟出警。同时,迅速通知执勤民警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组织抢救伤员。
        (二)处置快:交通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要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快速、准确地进行事故现场勘查,及时疏散围观群众,清理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和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迅速询问现场目击群众,及时搜集与事故有关的人证、物证和其它相关证据,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事故认定和终结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认定快:一是缩短车辆鉴定时间。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肇事车,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在自现场勘查之日起3日内出具检验鉴定结论。二是实行重大事故限时办结制度。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的重大事故办案时限内,缩短办案时间,努力方便群众。事故处理民警应在7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和审批手续,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四)调解快:向交通事故当事人下达事故认定书后,在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进行调解后,一般事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提前完成调解工作,重大事故必须在事故认定后的10日内完成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对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予以终结,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车管窗口服务“五步模式”
        (一礼):制定了《文明用语和忌语》、《责任制实施办法》。改革车辆业务办理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将车管业务标准和即时业务办理制作公示板告知,要求车管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要先敬礼再问好。
        (二问):民警在工作中要以“请”字开头,主动问清办事群众需要办理的事宜,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告知其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三讲):民警在受理车管业务时,对不能即时办理的业务应出具《退办凭证》,《退办凭证》,注明退办的原因和应当补充的资料,避免群众多次往返。

 
(来源: 四川公安网 )   编辑: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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