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公安厅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笔试情况,现将选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在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公文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类职位(综合调研、综合业务)按5:1的比例、专业类职位(计算机、经侦、纪检督察、财会、安检排爆)按7:1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07年12月15日。
(二)面试地点。
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金盾路9号)。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于12月15日上午8时以前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警官证)到省公安厅1号楼209会议室候考,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12月15日上午8时前未到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2、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实行全封闭,面试人员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备考用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中午在侯考室内就餐。
附:四川省公安厅选调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