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骡马市的中国银行门前,成都市公安局开展了主题为“增强防范意识,严厉打击信用卡犯罪活动”的宣传活动,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并介绍了几种常见的信用卡犯罪诈骗方式。
市公安局金融犯罪侦查大队的蒋舸副队长提示,市民应提防短信诈骗,不要轻信短信、电话。当持卡人收到有人以银行的名义发送的短信或电话时,一定要看清来电号码,银行的短信一般都是通过短号码或信用卡背面的号码来联系客户的。如果不是这些号码,就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蒋副队长还介绍了银行为防止信用卡犯罪开展的几种措施:信用卡一丢失,失主应立马挂失,即使不记得卡号也可向客服热线报身份证号码来挂失;信用卡可办理彩照卡,持卡人的身份证与相片都印在卡上;开通短信通知服务,信用卡一旦发生交易,立马发短信通知持卡人;开通网上交易数字证书。此外,市公安局还通报了几起信用卡犯罪案例:
2004年到2005年初,杨某先后在成都市两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之后,杨某立即使用信用卡透支交纳了2万元房款。而透支后的几个月内,杨某根本未归还银行欠款。银行多次催收,杨某都置之不理。2006年,银行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杨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成都市公安局于今年11月将其刑事拘留,今年11月17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家属归还了本息7万余元。
警方提醒: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明确规定,恶意透支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为防止持卡人由普通透支转变为恶意透支,持卡人在办理信用卡时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一味追求高额度;在透支消费时,持卡人也要考虑自己的偿还能力,避免超期、超额透支而形成恶意透支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尽量不要把自己的财产情况暴露,谨防给别有用心的人带来可乘之机。客户在办理信用卡时,一定要填写真实的个人资料,特别是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要及时通知银行,银行发现你的账户有异常才能和你取得联系。
记者袁丽雅实习记者喻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