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公安局得胜派出所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动派出所等级创建工作,不断拓宽派出所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推出四项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邀请11名县人大代表作为派出所警务工作的监督员,把监督员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向全镇公布,通过人大代表广泛联系群众,征求社会各界对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每季度邀请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到派出所视察工作,让代表了解全镇治安状况和各项案件办理情况,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派出所自行设计,每半年请人大主席团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评议派出所工作,把12项评议内容的结果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每名民警与辖区内的3名人大代表定期联络,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月向人大代表汇报一次工作、征求一次工作意见、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