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发生一起特大绑架案件,在泸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坚强领导下,“4.2”专案组全体民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分昼夜,连续作战,跑遍三省市,通过8天8夜的艰苦努力,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并追回大部分赃款。
2008年4月2日14时50分,公安机关接到龙马潭区春晖路沈某报警称:其一家四口于4月1日晚被三名陌生青年男子尾随家人进屋实施绑架,绑匪对全家人用封口胶捆绑,持刀、持枪和电击棒进行威胁套出存折密码,从银行取走现金11万元,后将其女儿绑走,并索走赎金40万。案件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显富和局领导对案件侦破工作进行部署,随时关注案件侦破进展情况,亲临现场指挥督战,组成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通过走访排查,调取银行、相关交通路口的监控录像,注意发现案发前频繁接触沈某某及其家属的可疑车辆和人员,把目标锁定在了受害人沈某某原公司职员李某某和其3名随从人员身上,案情有了重大进展。专案组迅速掌握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可能逃逸的去向和地点后,兵分三路,前往成都、重庆等地,在当地警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三天三夜地连续工作,4月5日先后将邓某、唐某、李某某3名嫌疑人抓获,10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云南省文山州被专案组民警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邓某、唐某和李某某如实地交待了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邓某和唐某两人同在云南省文山州经销电器,由于资金短缺,生意不景气,急需“找钱”,于是两人商议,决定铤而走险,到熟人李某某所在地泸州寻找目标,实施绑架行为。2007年12月,邓某、唐某二人来到泸州,与李某某取得联系,准备合谋作案,并邀约何某某参加。几人把作案对象确定为李某某曾经工作过的公司老板沈某身上后,开始策划准备,寻找下手机会。通过长时间的窥视和跟踪,犯罪嫌疑人准确掌握和了解了沈某及其家人的生活规律和作息时间。4月1日下午,上述犯罪嫌疑人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于是携带手套、女性黑色裤袜、黄色封口胶、塑料仿真手枪、刀、电击棍等作案工具,租车来到利泰苑小区。17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趁沈某之妻徐某及女儿回家开门之际冲进房间,用准备好的封口胶捆绑控制住徐某及其女儿,18时和2日凌晨1时,将陆续回家进屋的沈父和沈某绑架,用电击棒、塑料手枪、封口胶等作案工具将两人捆绑控制并进行威胁,逼迫沈某家人说出存折密码。2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用存折和银行卡到银行取走现金11万余元,11时许,邓某等人清除现场痕迹后绑走沈女,索要赎金40万元。沈某为了女儿安全,不得不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准备现金交给作案人。犯罪嫌疑人收到40万赎金后告知了其女儿下落,随即逃离泸州,与李某某汇合分赃后各自逃窜。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