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及职位
本市公安机关共考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40名。其中:市公安局10名,区县公安机关30名。
详见我市《特殊职位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招收范围、报考条件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执行,公告见四川省人事厅网站www.scrs.gov.cn、四川省公安厅网站www.scga.gov.cn、遂宁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snrsrc.com,具体职位要求见我市《特殊职位招考职位表》。
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教师必须出具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警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缴费。
网络报名时间:2008年4月27日凌晨至5月3日24时结束。
网络缴费时间:2008年4月28日至5月6日。
报名网站地址:www·scpta·gov·cn
资格审查:在报名后2日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和心理测试合格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008年5月13日8:00时至5月17日24:00时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
笔试及心理素质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于2008年6月30日在遂宁人事人才网上和和平路原市公安局大门外公布。
资格复审: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达不到3:1的,经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同意可将笔试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08年7月15—16日由市公安局组织在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新世纪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携带《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并出具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教师出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2008年7月19日─21日。
面试地点及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收费: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面试费每人80元。
六、体检、考察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见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8年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或向工作人员咨询。
附:《2008年遂宁市公安机关统一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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