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机关近期开展全省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检验全省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
在专项检查中,湖南省公安机关将强化管理和保障执法相结合,严禁“信用”交接和枪支外借,严禁携带枪支出入公共场所和携枪饮酒,严防丢失、被盗、滥用枪支以及枪支责任事故的发生。警务督察、政工人事、治安管理、装备财务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对历年来武器弹药的入库数量、基础台账、各警种及民警配备的枪支弹药情况进行清理,彻底摸清了公务用枪及弹药的数量、种类和型号。检查中对超范围、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枪坚决收回,对去向不明的枪支弹药,由所在单位、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彻底查清流向,坚决予以收回。(胡立强 肖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