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抗震救灾顺利进行,绵阳市公安局提出“三条要求”严明公安机关抗震救灾纪律。
一、抗震救灾工作是当前全市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任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抓紧抓好抗震救灾工作,努力夺取抗震救灾工作胜利。
二、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尽职履责,积极组织开展抗灾自救。所有参战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令行禁止,服从指挥,确保拉得出,打得赢。凡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一律就地免职。
三、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因灾被困和受伤致病人员,妥善处理不幸遇难人员的善后事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