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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
四川警察网】  【 2008-07-16 】  【来源: 成都市信息化办公室

  (1)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

  (2)领取《机动车注册登记登记/转入申请表》

  (3)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整理、装订档案资料后,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待办单》

  (4)确认机动车

  (5)进行车辆摄像后,提交《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转入机动车需提交机动车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由转出地车管所提供)和《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6)持《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进行微机选号

  (7)到银行指定窗口缴费

  (8)领取号牌,安装号牌

  (9)持交费凭证及《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编辑: 张世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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