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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警方侦破寻衅滋事流氓恶势力团伙纪实
“我们这兄弟多了,你店要搞点钱呀!”,“你们吃饭,弄点粥兄弟吃下吧!”,“给不给钱随你的便!”……7月20至21日晚,通山县老城南门桥一带的网吧、休闲店先后遭一伙20岁上下的青少年的暴力威胁,这伙人多则二十几人一群,少则十多人一伙,突然窜进店后朝店内一横,摆出一幅无赖和匪像,以借钱或干脆强行索向店老板收取所谓的“保护费”,把南门桥一带作为自己的地盘,从今年8月1日后全面收取“保护费”。通山警方接报后,雷霆出击,成功抓获此寻衅滋事流氓恶势力团伙骨干成员,警方发现:这伙人大都是“二进宫”人员,他们狼性不改,纠集一起搞得县城乌烟瘴气,民心不安……
深夜街头,十几人围砍一青年
2008年7月17日(农历6月15日),通山县城酷热难熬,当晚,一轮皎洁的明月悬挂在城南的凤池山头,薄雾起来后,暑气渐退,人们纷纷在自家院落和瓜果架下纳凉,县城沉浸在一片和谐宁静中。谁也没想到的是:县城南门桥一带却在此时发生了一起持刀砍人案。
当晚10时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值班电话骤然响起,值班民警抓起电话,传来了一个惊恐万分的声音:“快来呀,这边砍了1个人……”
接警后,通山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南门桥一网吧旁的巷口,受伤青年已被送往县医院抢救,而行凶歹徒不知去向,现场留下的血迹触目惊心。目击群众提起刚刚发生在眼前的血腥暴力场面仍心有余悸。据目击者称,案发时,10余个年轻人持刀持棍来到南门桥一网吧前,对着站在网吧前的七、八个男青年就砍,这伙人拼命就逃,其中一人跑得慢些,被这伙人一通乱砍乱打,被砍倒在地上转眼间就变成了血人。作案后这伙歹徒又去追赶另外的人,未果后分乘的士逃离现场。民警随后赶到县医院见到这名血肉模糊、人事不省的青年,其头、胸、手指等多处受刀伤,医生正在对其进行全力抢救。
案件随后由通羊派出所受理,民警随后查明,该青年陈某,16岁,通山县厦铺镇人,其因伤势严重,被转至咸宁市中心医院救治。据陈某介绍:其当晚和同学吴某、郑某在南门桥网吧上网玩,当晚10时出来时看到有两伙人在打架,其走到巷口处不小心跌倒,爬起来准备拍身上的灰时,一伙青年持刀持棍对其一顿猛砍猛打,其当时认出了一个长期在南门桥一带游荡的唐某。警方调查吴某、郑某后,也基本和陈说的一样,难道陈是无辜被打,那唐某又是何人?
“无辜”青年牵出流氓械斗案
由于陈某坚持自己是无辜被打,而唐某又一时没有归案,案件一进陷入僵局。
就在民警在对持刀砍人案进行深入调查时,县城南门桥一带又发生了多起强要“保护费”案。据在南门桥一带经营网吧、休闲店的多家老板报案,7月20日晚,先后有20来个青少年纠集一起,窜进店里强行索要“保护费”,威胁他们每店每月多则3000元,少则500元,必须从8月1后按期上交“保护费”。而且,多名店老板举报,这伙青年是长期盘踞于南门桥一带的地痞流氓,其中有夏甲、夏乙、唐某、张某等人。而唐某就是陈某所说的持刀砍伤他的那人,案情渐渐明朗起来。
7月24日,民警围绕陈某的调查也取得决定性突破,细心民警发现,在市中心医院对陈进行取证时,先后2次有人悄悄送钱与陪陈一起治病的吴某,来人看到民警后,鬼鬼祟祟,神色极为慌张。经对吴进行深入调查,吴反映陈某清醒时曾对他说,当晚其是受自己“头子”胖涛去为南门桥一带“老大”徐某打架的,这6000元钱就是徐某和胖涛让人送过来的。看来,陈某绝不是无辜被打,经对陈进行调查,陈终说出了原委:
陈某在县城玩时认识了南门桥一带的所谓“头子”胖涛,此后一直和胖涛一起游手好闲,吃喝玩乐,今年7月份,“老大”徐某的手下夏甲、夏乙、唐某等人不服徐某的“老大”地位,公开和徐某争“老大”,和其一决雌雄,双方约定7月17日晚在南门桥一网吧旁决斗,当晚徐某叫上胖涛、陈某等七、八个人先在网吧门前等,当看到夏甲等一伙有十几人都携刀带棍,估计不是对手就分头逃命,自己因为跑得慢些被对方砍伤……
案情完全明朗:两案就是夏甲等一伙人所为!
持刀伤人案和强收“保护费”案发正值全省公安机关奥运安保“大整治”期间,又发生在闹市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广大市民纷纷要求警方尽快破案,将案犯绳之以法。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7月24日深夜,通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建,副政委阮卫国来到通羊派出所,分析案情,研究和指挥案件侦破和抓捕工作,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副政委阮卫国牵头,指挥部设在通羊派出所,由通羊派出所主侦该案件,抽调刑侦、治安、巡警等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全力侦破,全力抓捕,务必于奥运会前将骨干成员一网打尽!
警笛呼啸!当晚,夏甲、夏乙、李某、张某等纷纷落网,束手就擒!
为求私了,黑手伸向网吧休闲店
随着夏甲等人的落网,案件全面告破:
夏甲、夏乙、唐某、李某、张某等原都是徐某手下的“马仔”,一伙人长期在南门桥一带游荡,盘踞网吧上网,今年7月份,他们与徐某闹翻,7月17日,双方约定在南门桥一网吧旁决半,当晚,夏甲、夏乙、唐某、张某等邀上十几人持刀带棍赶至网吧,见门前站有七、八个人,冲上前去就是一顿猛砍,将未来得及跑掉的陈某砍倒在地,之后又去追杀一阵后坐的士分头躲藏,将砍刀集中放在一蛇皮袋后丢到大路乡吴田一户人家中。
7月18日,当他们听到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后,感到后怕起来,遂决定托人送钱去陈某以求“私了”,为了搞钱,他们打起了南门桥一带网吧和休闲店的主意。
7月20日晚,他们纠集20来人先窜至南门桥一网吧,先是让老板给他们办卡优惠上网,又威胁老板每月必须给他们一些钱,老板拒绝后,他们就买来一挂鞭炮在网吧门口燃放。以后又打着借的名义强行向该老板索要现金2000元。
随后,一伙人又窜至一洗头屋,洗完头后,又向店老板娘说:“我们这兄弟多了,你店要搞点钱呀”! 老板娘问一个月要多少,他们则说:“一个月500元,从8月1日开始!”一行人随后连洗头的钱也没付就扬长而去。
7月21日晚,此团伙成员又窜至南门桥一休闲店,对店老板直接说:“收保护费,每月500元!”店老板报警后,这伙人方懒懒而去。
这伙人还定了一个规矩,凡南门桥一带的网吧,每月收“保护费”3000元,休闲店每月500元,从8月1日就每月收取。
南门桥一带的网吧、休闲店老板们说:这伙人就像一伙“马头狼”一样四处游荡!
“二进宫”人员纠集成流氓团伙
翻开夏甲、夏乙、李某、张某等人的履历,他们年龄大的不过20岁,年龄小的却只有17岁,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曾是“二进宫”人员。
现年20岁的李某2006年就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刑3年,缓刑3年;现年18岁的张某2006年就因抢劫被逮捕,2007年才释放;现年18岁的夏甲2006年就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6年被法院判一缓一;现年17岁的夏乙2006年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他们受过政法部门打击处理后,不是痛定思痛,仍不思悔改,长期纠集一起好逸恶劳,或吃喝玩乐,或长期霸占网吧上网打游戏,游手好闲,最终从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掩卷沉思发人醒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逐渐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80年代以后出生成长起来的的青少年大都没有经过磨难,很多人在家娇生惯养,心理上形成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的特点。十六七岁正处于人格重建和心理极易扭曲的危险期,此时的青少年精力旺盛、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特点弱,极易受到外界影响。
虽然我国法律严禁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在现实中却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在影视文化作品、音响制品、小报小刊、电子游戏中,孩子可以方便地接触到暴力场面,而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影视作品中的血腥刺激,使暴力虚拟化,即会让人产生暴力的东西都与人类感受无关的错觉;电子游戏一般内容都是格斗、射击、打杀之类,在游戏中可以尽情使用暴力,这些都是很容易使人格尚未健全的孩子们把“现实”当“虚拟”,使青少年犯罪的手段更加冷酷、残忍。
从本案的几名嫌疑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人格形成和行为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小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家长对其过度的溺爱或打骂,形成娇纵或暴力人格,那么一时拥有实施暴力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而他们自持年龄小,不受法律的约束,因而放任自流,从而养成一些不良习气,从而影响以后的人生。
目前,夏甲、夏乙、李某、张某等人已被通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愿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湖北省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兼宣教股长 周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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