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四川警察网 > 警方公告 正文
08年上半年内江市统一招警调剂递补的公告
四川警察网】  【 2009-05-12 】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内 江 市 人 事 局

内 江 市 公 安 局

关于二○○八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

统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人民警察调剂递补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二○○八年上半年全省统一招警调剂递补的通知》精神,结合内江实际,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人民警察调剂递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警察网和内江人才网www.njrc168.com、内江人事考试网nj.scpta.gov.cn发布):

  一、调剂递补名额、职位

  全市公安机关调剂递补特殊专业民警9名,其中: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1名、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2名、资中县公安局1名、威远县公安局3名、隆昌县公安局2名。

  调剂递补职位为:法医2名(男性)、痕迹检验4名(男性)、社会防范技术2名(男性)、金融证券1名(男性)。

  各特殊专业职位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要求祥见调剂递补职位表。

  二、调剂递补对象

  调剂递补对象为参加了2008年上半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人民警察考试,符合调剂递补职位要求、考试总成绩达到了省上划定的合格线55分以上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列入调剂递补人员范围:

  1、在体能测试后本人放弃的;

  2、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核不合格未被录用的;

  3、被录用后未按要求报到的;

  4、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三、调剂递补方法

  空缺名额按相同职位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剂递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否则取消调剂递补资格。

  调剂递补只能在相同职位间进行,不能跨职位递补。《关于二○○八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中规定的11个特殊专业职位又细分为多个职位的,仍作为同一职位调剂递补(如刑事技术职位细分为法医、痕迹检验的,均作为同一职位递补)

  对于相同职位,符合我市招考条件的方能递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报名开始前,内江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警察网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全市调剂递补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8:00-5月21日下午6:00。

  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技术大楼7楼政治部人事处(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报名需携带的手续:①报考信息表。②身份证原件。③毕业证、学位证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④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调剂递补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的手续。⑤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⑥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报考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⑦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工作由内江市公安局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调剂递补。

  五、录用

  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根据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2008年上半年全省招警中,已体检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且公示合格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成绩以原报考市(州)此次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具体安排由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内江市人事局、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内江市人事局、内江市公安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按照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拉通排名,由考生本人按职位依次选择具体的录用单位。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并签发录用通知,由招考单位通知录用者。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评授警衔。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以及试用期内发现不合格的人员,均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调剂递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设立市调剂递补考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陈荣华、副组长郑建鸣、李若木。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监督电话:(0832)2023625

  内江市监察局监督电话: (0832)2024414

  本公告由内江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1、二OO八年上半年内江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特殊专业人民警察调剂递补职位表

    2、二○○八年上半年全省统一招警内江市可供调剂递补人员名单

 
编辑: 王运忠
相关新闻
 
 
蜀警社区
 
 
警察博客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汇韬律师事务所 | 编辑部邮箱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2304068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5 四川新闻网版权所有 ICP 川B2-20030058

本网站加速由统一加速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