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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暂住证
法定依据:
根据《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公厅治发[1997]11号。
申请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人员。
申报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像片2张。
办理程序: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暂住地所在派出所或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站(点)办理暂住证。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川办发[1999]9号)文件规定,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办证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投诉:德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0838)230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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