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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交警支队出台十二项便民利民、高效服务措施
四川警察网】  【 2009-07-02 】  【来源: 四川警察网

  近日,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达州公安交通管理便民利民、高效服务十二项措施》。

  一、7月1日起,支队、大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一律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所有业务岗位均可受理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理业务。车、驾管业务大厅分离的,统一调整外观标识为“车辆和驾驶人服务大厅(编号)”,服务窗口统称为“业务受理(编号)”。

  二、机动车驾驶人体检证明通过互联网传递。支队车管所已开通同达州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及市中心医院设在交警支队大门外的体检点之间通过互联网传输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7月20日起,全市县级以上体检备案医院全部实现通过互联网向辖区交警车辆管理所传输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信息。

  三、逐步开通网上车管业务办理。支队车管逐步开展通过网络、电话预约驾驶人考试、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备案变更登记信息工作。网上车管业务开办的具体时间,支队将届时面向社会公布。

  四、7月1日起,机动车汽车驾驶证、行驶证及号牌牌证的换、补证下放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

  五、7月1日起,逐步将9座以下的国产小型免检汽车登记业务逐步下放到条件成熟的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逐步下放到具备条件的交警中队。支队届时将能办理上述业务的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向社会公告。

  六、达州市天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已正式开展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代办业务;各交警大队逐步在辖区具备条件的摩托车4S销售点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支队届时将能代办摩托车登记业务服务站向社会公告。

  七、全面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直属一、二大队在6月底前各建成一个服务站,其余交警大队在年底前各建成一个服务站,提供车辆驾驶人业务办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安全宣传等服务。

  八、开通“向守牧流动服务车”。支队统一购置8台中巴车,配置相关设备,下发至支队车管所和全市7个大队,定期深入到辖区乡镇,提供车辆驾驶人业务办理等便民服务。

  九、《达州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升级改版。一是增加查询功能;二是加快信息更新。互联网上的交通违法信息,每三天刷新一次,逐步过渡到每24小时更新一次。

  十、积极与达州市保险协会等相关部门协调,以通川区和达县城区为重点,并在其它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实现和完善对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此项工作力争在9月底以前完成。

  十一、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推行人民调解。今年6月底前,全市7个交警大队全部建成“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今年8月底前,全市7个交警大队建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十二、7月1日起,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行选择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达公)

 
编辑: 王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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