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勇酒后驾车和打击酒后驾车都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个宣传语在很多道路上都可以看见,夜查、严打、集中整治等行动也时有进行,但多年来这个顽疾却始终没有被消除,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为什么酒后驾车屡禁不止?专家表示,现行法规规定使得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从而造成酒后驾车事故屡禁不止。与汽车交通发达的国家相比,在我国酒后驾车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要小得多,与其酒后驾车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相比也是不成比例的。
日本对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对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拒绝接受吹气检查的,将被处以3个月以下拘留。
法国对酒后驾车造成他人重伤,罚款可达3万欧元,并处以3年至10年监禁。如果导致他人死亡,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可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案件相关民事赔偿。
各国的管理实践表明,如果对酒后驾车行为不能坚持长期监控和管理,并将处罚落到实处,就无法成功地阻止驾驶人酒后驾车或减少其重新违法的比例。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在具体实施中很难执行。这是因为有车的人,或是敢酒后开车的人一般都是有点社会能量的,即便“非常不幸”地酒后驾车被警察抓住,打个电话找人说个情也就摆平了。
正是这些原因使得酒后驾车在一些人眼中根本不算回事,而读起来合辙押韵的宣传语也自然对他们起不到任何作用。
法律是有刚性的。酒后能不能开车不是以最终是否发生事故来界定的,就如同人们最熟悉的“红灯停、绿灯行”,即使红灯的时候两边没有车或行人,也不表示可以闯红灯。工作需要更不是酒后驾车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建立一套长效机制,让酒后禁驾成为一种定律深深扎入人们的脑子里。
如何形成这种长效机制呢?不少法律界人士和学者表示,加大处罚力度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建议将酒后驾车与刑法、信用挂钩,督促驾驶者敬重刑法,敬畏生命,违规者不仅应承受暂时的名誉损失,还要承受永久的诚信损失,那社会上的酒驾、醉驾就会得到遏制。
另一方面就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例如,德国各地中小学校都会举办“交通安全日”活动,以培养年轻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德国民间道路安全组织还特地安排学生亲身体验酒后驾车的感觉,根据醉酒程度设定一种模拟驾驶装置,醉酒程度越严重,刹车和控制装置反应就越迟滞,而绝大多数学生的体验之旅都以“车祸”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