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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警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自我挑战中争创一流
四川警察网】  【 2010-07-30 】   【来源: 四川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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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工作亮点突出 执法规范化全国第一

四川交警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自我挑战中争创一流

  7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今年以来,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统领,以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为目的,在不断的挑战自我与完善自我中,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正按照年初确定的“大培训、大投入、大宣传”思路和22项具体工作目标稳步推进。1-6月事故总量下降,全省共发生常规统计交通事故6450起、死亡1106人、受伤8811人、经济损失2089万元,与2009年同比分别下降5.09%、22.11%、8.93%和17.4%,其中发生3人以上事故28起,5人以上事故11起,10人以上事故1起。

  上半年,大调解工作亮点 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国第一

  四川交警以“大调解”为核心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亮点突出,50%以上的交警大队已建起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室,共建144个巡回法庭、13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三二三”联动调解机制,更是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新进展,树立规范执法示范中队400个,打造示范岗2100个,“胡莉文明执法示范岗”被公安部授牌,上半年全省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国排名第一;

  四川各级交警抓治理、保畅通,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文明交通氛围,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停车乱、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整治酒后驾车、打击冲关逃费、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开展“5+1”行动、“三乱”整治和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有了好转,共处理交通违法572万起,其中无证驾驶19179起、酒后驾驶7470起、超速71万余起;同时,奋力参与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切实加强“世博会”、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等重要期的交通安保,在玉树救灾中紧急开辟救灾通道、八方调警驰援灾区、全警上路保障畅通、无私奉献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四川公安保证抗震救灾车辆通往玉树灾区畅通无阻”的庄严承诺;

  四川交警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快速推进,总队信息系统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支队、大队在一线查询、处理、监控、指挥等方面的实战运用不断拓宽,排名始终处于全国前列;

  四川交警管理服务工作触角继续向基层和社会面延伸,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移动车管所”、“流动服务大厅”、预约办牌证等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向社会,县级车管业务不断拓展,“3G”无线网络新技术率先应用到车管工作中,信息化的车驾管手段不断创新,工作效益不断惠及群众;驾驶人科目三异地交叉考试举措受到普遍欢迎;

  四川交警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百千万”等活动,全省主干道路固定载体宣传效果明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

  四川交警队伍分层级教育培训全面展开,支队、大队主官培训不断深化,管理业务相关的“巡诊会诊”、“模拟教学”等实战技能培训有序铺开;总队对一线投入不断加大,更多的装备投到大队、更多的资金投入信息化管理建设,更多的经费投入到三州和欠发达地区;“创建五无大队”、“优秀大队长评选”,交警因公负伤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成都“绿色通道”初步建立,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勤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下半年,单项工作实现全国领先整体工作达到西部前列

  首先,实施社会管理的“五个创新”(深化服务群众求创新以提升满意度、促进精确管理求创新以推进信息化、化解矛盾纠纷求创新以深化大调解、加强队伍管理求创新以强化执行力、保证安全畅通求创新以增强认同感),使社会管理的效果让群众受益、让基层受益、让交通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受益。落实到具体工作:一是再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渠道,重点建设“全省交警政务呼叫中心”、“全省车驾管业务远程信息服务中心”,全面整合服务群众的渠道和平台,并在全省推行驾驶人科目一考前安全教育和签订责任书制度,推进服务群众工作的创新机制;二是发展“交通疏堵员队伍”,力争公安交警部门介入“交通影响评估”、实施项目规划和建设“前置审批”等措施,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的创新机制;三是贯彻交通事故处理中“调解优先”的思路,扩大巡回法庭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布局,完善交通事故快处理赔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的创新机制;四是贯彻《全省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和谐度评判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重点建设“交通管理社会评价系统”在互联网的推广应用,推动交警队伍建设的创新;五是抓好对广安等地乡镇政府主责主抓农村安全管理与眉山等地成立驾驶人安全协会等做法的总结与推广,尽快形成体制机制上的经验,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创新机制。为激励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省交警总队将设置专门经费和评价体系,设立“社会管理创新奖”;对获得年度“社会管理创新奖”的市州交警支队、基层大队,给予专门奖励和“三项建设”考核加分。

  其次,继续抓住客运安全不放松,把重特大交通事故降下来,从根本上保证群众生命安全。必须汲取丹巴县“7.18”事故深刻教训,着重从三方面去采取措施:一是把客运安全整治作为第一要务,迅速制定针对性强、见效且管用的措施部署下去,并对抓落实的情况紧盯不放,坚决落实到位。要以大队为单位全面建立起基于事故真实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度,每季度一次向支队、总队提交事故内部研判报告;还要开展事故死亡“百人大县”调查摸底,结合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5人事故的地方,确立重点县进行重点监测与指导,深化整治和防范措施,促进全年事故下降;二是把三州地区、盆周山区作为预防大事故的重点控制区域,总队要专门召集相关支队专题分析,专门就山高、路险、临崖、傍水及防护设施不足的实际提出切实可行办法,把路面管控、隐患治理、警示教育、道路管制等措施用足、用够,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三是高度重视近期洪涝自然灾害对安全的影响,完善动态气象预警机制和应急交通处置预案,对容易发生暴雨、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路段,加强气象和环境监测,及时果断地采取对7座以上车辆的应急管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其三,紧紧抓住缓堵保畅这个关键,推进城市交通管理创新,为群众排忧解难。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城市交通管理的缓堵保畅尤其需要以人为本。目前缺的是各主管部门对群众的综合服务,公安交警要更加注重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要积极争取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交通影响评价;积极推动建立对城市道路建设规划、大型商贸场地、停车场建设的“前置审批”、“影响评估”等工作机制;大力增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实施社会管理和交警执法相结合的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还要更加注重对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激励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参加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广泛听取群众需求,争取群众支持,为公安交警的管理措施创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与氛围,追求城市交通管理的最大效果;另外,要在用好现有警力、现有科技条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城市社区民警、巡警参与交通疏堵、事故处理、交通疏堵员队伍等做法,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其四,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着力增强矛盾化解能力,把化解矛盾工作送到群众“家门口”。全国交警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为核心的“大调解”工作发端于四川,进一步完善机制也在于四川交警,各地必须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延伸管理上下功夫,50%左右的交警大队已建起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室,没有建好的要加快进度,年底前有条件的地方必须全面完成建立;二是健全机制上做文章,省交警总队下一步会制定省一级的指导意见、建设标准和考评办法,做好省级层面的协调、争取和政策支持;各市州公安机关要进行规划与完善,推动警种配合,在加强部门衔接联动等方面做好保障;各基层交警大队要抓好工作落实,着力完善联合排查、综合研判、分流处理、分级化解、考核评价等运行机制,促进调解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这样上下齐动,并创造性地开展“大走访”,把化解矛盾工作送到群众“家门口”,力争使群众信访案件3年内逐年下降,使“大调解”工作争创公安部、省委创新评比的一流。

  (卢学民)

 
编辑: 王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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